廣東省、湖南省金融局關于組織開展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的通知
- 2019-06-17 09: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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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開展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的通知
粵金監函〔2019〕748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委宣傳部、網信辦,省公安廳、商務廳、國資委、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
根據《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商請組織開展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的函》(銀保監函〔2019〕31號)和省政府部署要求,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就開展我省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金融服務、防范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決策部署,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要求, 重點清理“空殼”“失聯”“僵尸”企業和整治違規經營企業,依法清理、分類處置,實現名錄管理,促進商業保理行業規范健康發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隱患。
二、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在廣東金融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內,設立由省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省有關單位為成員的省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名單將按程序另行報批印發)。
(二)落實屬地主體責任。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專項清理排查屬地主體責任。根據我省商業保理公司地域分布情況,請廣州、深圳市建立健全由市領導負責的領導工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其他地市應建立清理排查工作機制,加強監管協作,注重發揮縣(市、區)作用,逐級壓實責任,確保取得實效。
(三)形成部門工作合力
1.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負責專項清理排查工作的組織和協調,根據各部門提供的數據情況,聯合各部門做好企業的清查處置。對正常經營企業,繼續實施有效監管,對摸底排查發現問題企業,逐一建立問題臺賬。對非正常經營的企業,及時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并向市場監管部門推送。對違法違規經營企業,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督促其整改,聯合相關部門堅決取締情節嚴重的企業。牽頭處置涉嫌從事非法集資企業,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置。
2.宣傳部門。加強專項清理排查工作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協調做好風險教育及輿情管控等。
3.網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網絡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做好輿情檢測管控。
4.市場監管部門。提供名稱含“保理”字樣或經營范圍包含保理業務(融資租賃企業兼營保理業務的除外)的企業名單,包括聯系方式、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注冊資本、注冊地址及經營范圍等數據。提供相關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及執照吊銷的相關情況。對于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提供的負面清單,勸導其退出相關業務、自愿注銷或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請于6月15日前提供數據)
5.稅務部門。協助進行企業納稅情況排查,提供企業的稅務登記、發票申領及稅收繳納情況。(請于6月15日前提供數據)
6.商務部門。提供外商投資企業基本信息。
7.公安部門。提供企業的違法違規記錄數據。從嚴從重查處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移交的涉嫌違法犯罪企業。(請于6月15日前提供數據)
8.國資部門。協助開展國有企業開展保理業務排查,提供涉及國有企業開展保理業務的情況。
三、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6月15日前):各地市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組織相關部門做好專項清理排查準備工作。
第二階段(6月15-30日):各地市組織轄內企業按要求自查,通過系統(https://fdrs.gzclearing.com:8088,企業端網址)填報“廣東省商業保理公司專項清理排查明細表”(見附件2),填報誠信承諾書、聯系方式、納稅情況、業務經營情況、經營地情況及風險甄別情況等內容。
第三階段(7月1-5日):根據核查結果,各地市協調依法依規進行分類處置。各地市金融部門根據系統自動生成的明細表填報《商業保理行業清理排查工作統計表(一)(二)》以及《經營活動正常企業名單》,予以打印蓋章確認后,連同本次專項清理排查工作報告,于7月5日前報送我局監管二處(深圳市請徑向銀保監會報送,抄報我局)。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清理排查工作,嚴格按銀保監會明確的清理排查對象和范圍、重點工作及步驟等要求,壓實責任,精心組織。要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強聯合懲戒和負面清單管理。要加強引導,注重實效,加強正面宣傳解釋與輿情引導工作,構建規范發展的長效機制。要總結經驗,及時匯報,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
附件:1.銀保監函〔2019〕31號(略)
2.廣東省商業保理公司專項整治表.xlsx(后臺回復“專項整治表”即可下載)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2019年6月13日
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的通知》
5月29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發布了《關于組織開展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的通知》,通知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商業保理行業專項清理排查的通知
(一)統一部署,分步實施
全省商業保理行業摸底排查工作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牽頭,省市場監管、商務、稅務、公安、各市州金融辦等多部門聯動,通過注冊登記、稅務、外商投資信息排查、電話聯系、高管約談、接受群眾舉報等方式對企業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做到無死角、全覆蓋。
全省清理整頓工作自2019年5月30日開始,分三個階段進行。
1.調查摸底階段(2019年5月30日-6月6日)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研究制訂商業保理行業清理排查工作方案。省市場監管局核查名稱中使用“保理”等字樣的企業、名稱不含“保理”等字樣但經營范圍含保理業務的企業(兼營保理業務的融資租賃企業除外)正常經營情況,清理匯總“空殼”“失聯”“僵尸”商業保理企業名單;省稅務局對名稱中使用“保理”等字樣的企業、名稱不含“保理”等字樣但經營范圍含保理業務的企業(兼營保理業務的融資租賃企業除外)的稅務信息進行核查;省商務廳對外資商業保理企業的外商投資信息進行核查;各市州金融辦對本地區的商業保理企業進行初步調查摸底,理順溝通聯系機制。各相關部門應于6月6日下班前將排查情況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保險處匯總。
2.監管督查階段(2019年6月10日-6月21日)
根據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匯總的調查摸底情況,各市州金融辦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牽頭做好在本地注冊設立的商業保理法人和分支機構的清理排查工作。核查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協助,重點調查商業保理企業的違法違規經營和非法金融活動情況。同時,通過約談法人企業高管、開通群眾舉報等形式進一步全面核查企業情況,做到無死角、全覆蓋。
各市州金融辦應于6月21日下班前將清理排查情況(包括轄內商業保理行業發展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法人機構數量、注冊資本、總資產、凈資產利潤總額、不良保理資產等)、清理排查中發現的風險和問題、當前地方監管存在的不足等)及各附件表格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匯總。
3.分類處置階段(2019年6月24日-6月28日)
對于摸底排查發現問題的企業,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逐一建立問題臺帳,分類處置,依法依規進行清理。對于合規經營類企業納入白名單庫管理,并向社會公示;對于存在非正常經營活動的企業,及時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并與市場監管、稅務、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懲戒。
(二)有堵有疏,分類清理
清理排查工作要結合我省實際和商業保理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分類清理。根據排查結果,依法依規進行清理。對確認依法合規開展業務的企業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納入經營活動正常企業名單,繼續實施有效監管督促其立足主業、穩健經營、規范運作、不斷加強公司治理和風險控制能力,在國家商業保理信息管理系統真實、準確、完整填報信息。對于摸底排查發現問題的企業,逐一建立問題臺賬。對非正常經營企業,及時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由市場監管等部門勸導其退出相關業務、自愿注銷或者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違法違規經營的企業,由各市州金融辦依法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發現涉嫌從事非法集資的,由地方處非部門牽頭開展處置工作;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從嚴從重查處。清理排查期間,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暫停商業保理法人和分支機構的注冊登記,暫停現有商業保理法人機構的重大事項變更。為防止風險集中爆發,必要時公安部門需采取緊急措施。
(三)明確職責、協同推進
清理排查工作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牽頭,各相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溝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盡職盡責做好工作。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要研究制訂清理排查工作方案,做好清理排查的組織協調工作;省市場監管局要對商業保理企業的正常經營情況進行清理并匯總;省稅務局要對商業保理企業的正常納稅信息進行清理并匯總;省商務廳要對外資商業保理企業的外商投資信息進行核查;公安部門要對商業保理企業開展的違法犯罪活動予以嚴厲打擊;各市州金融辦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牽頭做好在本地注冊設立的商業保理法人和分支機構的清理排查工作。
各市州金融辦應明確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于6月7日前將負責人員的姓名聯系方式報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保險處。聯系人:彭璐玉唐瑤,電話:0731-82212297,18711319360,18573617330郵箱:sdfjrjgjbxc@163.com。
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9日
來源:廣東省金融局、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