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銀保監“三定”方案淺析租賃監管走向
- 2018-11-08 2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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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新成立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寄托了大家對國家金融體系改革和監管方向調整的眾多期許,其具體人員的調整一直備受關注。幾度延期后,原定6月底出臺的銀保監會“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終于在10月8日正式宣布。方案最終確定了26個監管職能部門(不包含機關黨委),相較于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共37個職能部門下降了近3成;機關事業編制也從1100人縮編到925人。
對于銀行、保險等大多數金融機構而言,此“三定”方案的落地標志著監管框架的基本確定。但對于租賃行業而言,由于銀保監合并恰逢融資租賃公司監管職責從商務部劃給銀保監會,導致整個行業的監管框架仍然存在著較大的不確定性。今天,就讓我們從銀保監“三定”方案來簡單推測一下未來租賃的監管走向。
一、監管架構保持穩定
銀保監會保留了原銀監會非銀部,改名為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其監管職能、部門負責人和各處室人員均沒有變化。雖然,我們也注意到了銀保監會的會領導由原來的1正7副調整為1正4副,理論上存在非銀部分管主席發生變動的可能性。但根據目前得到的消息,這種可能性不大。因此,可以判斷未來對金融租賃公司具體業務的監管模式、把握尺度和政策導向將保持穩定,不會出現大的變動。
二、監管基調逐步趨嚴
銀保監會從原來銀監會的現場監察局中單獨成立了非銀行機構監察局,負責保險、信托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工作,其部門負責人由原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呂宙出任。各位租賃同仁,大家千萬不要小看這個變化,我認為這預示著對租賃公司的現場檢查將日趨嚴格。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監管手段主要分為三種: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通過市場準入,控制機構設立、高管任職和業務創新等維度;通過非現場監管,掌握機構運營情況、經營數據和合規控制等方面;通過現場檢查,對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所掌握的情況進行核實。上述三種手段中,尤以現場檢查最令人聞風喪膽。特別是近幾年,銀監會加強了現場檢查處罰力度,因現場檢查所導致的處罰數量大幅上升,使得金融從業人員“人人自危”。
原先,現場檢查是由非銀部負責組織實施的。2015年,為了提高現場檢查效果,銀監會專門成立了現場檢查局,負責所有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工作。此次,銀保監會更是專門成立了非銀行機構監察局,使得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工作將更加專業化、嚴格化。
一方面,租賃行業總的體量在金融體系中比重很小,原先由統一的現場監察局負責現場檢查,其精力必然集中在各家銀行身上。現在有了專門的非銀行機構監察局,作為非銀行機構中較為活躍的信托和租賃必將成為主要監察對象,其頻度和力度將大幅提高。
另一方面,此次執掌非銀行機構監察局的是原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呂宙,且不論其對租賃行業的認知如何,但就消費者權益保護這幾個字就足以令廣大租賃從業者心頭一緊。還記得6年前,當時國家物價局就亂收費一事處罰了多家銀行,從此金融機構對于手續費、咨詢費、評估費的收取都非常謹慎。眾所周知,咨詢費在租賃的報價組成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這些年監管對租賃咨詢費是否合規、是否涉及質價不符、亂收費,也一直沒有定論。有的地方局明確要求,不得在租賃利率之外收取任何形式的費用;有的雖然允許,但要求嚴格控制費率標準;還有的則要求所收取的費用必須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內容依據。雖然目前尚未出現針對金融租賃公司亂收費的行政處罰案例,但這一罰點卻始終存在。對此,新領導的態度將會至關重要。
此外,受宏觀調控影響,近年來租賃行業的風險有不斷冒升的跡象。今年,銀保監會已就部分風險暴露較大的金租公司進行了約談,要求制定專門的風險處置計劃,盡快化解風險。租賃行業已經成為了監管者眼中的重點關注對象。未來,除非國家政策導向發生變化,否則監管趨嚴將是大勢所趨。
三、合并監管仍不明朗
隨著“三定”方案的落地,停滯了大半年的融資租賃公司合并監管工作又將提上日程。近萬家的融資租賃公司究竟該如何監管,成為新成立的銀保監會所面臨的一大挑戰。此次方案在總會層面并沒有增加租賃監管配置,而年初臨時成立的協調小組也一直默默無聞,管理制度該如何定、地方金融辦該如何管、銀保監和地方該如何協作,這么多的問題目前仍然沒有任何說法。合并監管究竟會如何破局,我們將拭目以待。
(摘自億租億評網,作者壹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