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政策丨《恵企利民政策摘編——金融支持企業發展政策》(1)
- 2019-10-28 16: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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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企業發展政策(1)
1.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政策標題:推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內容概要:1.人民銀行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疏通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機制,綜合運用多種工具,細化監管措施,強化政策協調,提高政策精準度,穩定市場預期。抓好支小再貸款、中小企業高收益債券、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相關政策落實。2.銀保監會要抓緊制定出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的政策措施,防止對民營企業隨意減少授信、抽貸斷貸“一刀切”等做法;建立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小微信貸投放掛鉤的激勵機制,修改完善盡職免責實施辦法。3.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要指導各地區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支持。各地區要通過設立創業啟動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創業創新。4.銀保監會、稅務總局要積極推進“銀稅互動”,鼓勵商業銀行依托納稅信用信息創新信貸產品,推動稅務、銀行信息互聯互通,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5.銀保監會要督促有關金融機構堅決取消和查處各類違規手續費,除銀團貸款外,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向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6.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要推動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金融類協會規范合理收取會費、服務費,減輕企業負擔。
服務對象:中小微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8年10月29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85913284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
文號:國辦發〔2018〕104號
發文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2.小微企業貨幣和財稅政策
政策標題:加大貨幣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財稅優惠政策支持力度
內容概要:1.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信貸投放。增加支小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共1500億元,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資產支持證券,盤活信貸資源1000億元以上。2.從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提高到500萬元。對國家融資擔?;鹬С值娜谫Y擔保公司要加強監管考核,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的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的擔保金額占比不低于50%,適當降低擔保費率和反擔保要求。
服務對象:小微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8年6月23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聯系電話:80896306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進一步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
文號:銀發〔2018〕162號
發文單位: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發改委、財政部
3.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政策
政策標題:確保全年實現小微企業信貸“兩增”目標,保持持續穩定的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政策,持續做好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管理,深入落實差異化監管支持政策,用好用足貨幣財稅政策
內容概要:1.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年初單列的普惠型小微企業信貸計劃,確保全年貸款增速和戶數“兩增”達標。2.保持持續穩定的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政策,對成長型先進制造業小微企業,豐富合格押品種類,合理確定抵質押率;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3.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照管理目標,將小微企業貸款利率保持在合理區間。綜合運用年審制貸款、循環貸款、分期償還本金等方式,減輕企業融資成本負擔。4.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把控風險的前提下,對各地分支機構設置差異化的不良容忍度目標。進一步完善小微企業授信盡職免責規定,重點對基層機構和從業人員明確盡職要求和免責事由。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加大貸款自主支付和續貸支持力度。5.銀行業金融機構將新增信貸資源重點投向小微企業,主動對接稅務部門,對照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增值稅減免政策,依法合規申報免稅。銀行業金融機構享受相關激勵政策獲得的收益,有效將政策紅利傳導至小微企業。
服務對象:小微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8年10月19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電話:83079109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
文號:銀保監辦發〔2018〕108號
發文單位: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4.加快信貸投放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政策標題:堅持穩增長與調結構并重,堅持支持重點領域與支持薄弱環節并重,堅持緩解融資難與融資貴并重
內容概要:1.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高信貸管理水平,切實滿足實體經濟有效信貸需求,對于暫時遇到困難,但符合產業政策、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要繼續支持其合理的信貸需求。鼓勵有條件的銀行設立科技信貸專營事業部,提高服務科技創新創業企業的專業化水平。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行業標準的能效項目,促進節能環保行業發展。2.有效滿足重點領域與薄弱環節金融需求,通過加大信貸投放和完善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重點支持七大領域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六大消費增長點培育、支持三大戰略實施、裝備制造業“走出去”。鼓勵商業銀行在小微企業集群地區設立小微專營支行,推動信貸資源繼續向小微企業、“三農”傾斜。3.制定完善小微企業續貸政策實施細則,創新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服務模式,豐富業務品種,切實解決好企業續貸問題。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過橋”環節,繼續落實好同業、理財、信托等業務監管要求,清理層層加碼加價行為,縮短企業融資鏈條。
服務對象:大中小型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5年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電話:83079109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銀行業進一步做好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
文號:銀監發〔2015〕25號
發文單位:原中國銀監會
5.支持綠色企業發展
政策標題:推動證券市場支持綠色投資,設立綠色發展基金,完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豐富融資工具,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
內容概要:1.支持和鼓勵綠色投融資的一系列激勵措施,包括通過再貸款、專業化擔保機制、綠色信貸支持項目財政貼息、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等措施支持綠色金融發展。2.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支持開發綠色債券指數、綠色股票指數以及相關產品,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強制性環境信息披露制度。3.支持發展各類碳金融產品,推動建立環境權益交易市場,發展各類環境權益的融資工具。4.支持地方發展綠色金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專業化綠色擔保機制、設立綠色發展基金等手段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投資綠色產業。
服務對象:綠色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6年8月31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聯系電話:80896105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文號:銀發〔2016〕228號
發文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環境保護部 原銀監會 證監會 原保監會
6.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政策標題:深入實施差異化信貸政策和債權人委員會制度;因地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長期穩健發展;積極穩妥開展市場化債轉股;持續提升“三農”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平;大力支持國家發展戰略,滿足重點領域金融需求;積極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支持振興實體經濟
內容概要:1.進一步完善區別對待、有保有控的差別化信貸政策,細化分類名單制管理,對于“僵尸企業”以及所有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堅決壓縮退出相關貸款。對于產能過剩行業中技術設備先進、產品有競爭力、有市場、雖暫遇困難但經過深化改革和加強內部管理仍能恢復市場競爭力的優質骨干企業,繼續給予信貸支持。2.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牢牢把握住房的居住屬性,分類調控、因城施策,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禁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嚴厲打擊“首付貸”等行為,支持居民自住和進城人員購房需求,持續支持城鎮化建設、房屋租賃市場發展和棚戶區改造。3.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電商、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新產業新業態提供有效金融服務,繼續細化落實小微企業續貸和授信盡職免責制度,進一步推廣“銀稅互動”“銀商合作”“雙基聯動”等服務模式和動產抵(質)押融資等業務。4.大力支持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遵循國際通行規則,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長期、穩定、可持續的金融服務。在能源、交通、電信、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領域和城市軌道交通、地下管廊、供水供電等城市建設領域,要繼續發揮重要支持作用。5.支持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切實加強對企業技術改造中長期貸款支持,鼓勵向企業提供以品牌為基礎的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貸款,大力支持我國自主品牌發展。6.深入推進消費金融和支持社會領域企業發展,探索股權、收益權、應收賬款以及其他合規財產權利質押融資,促進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7.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綠色金融債、開展綠色信貸資產轉讓等方式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綠色信貸投放。
服務對象:大中小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7年4月7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電話:83079109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提升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指導意見》
文號:銀監發〔2017〕4號
發文單位:原中國銀監會
7.銀行業支持新舊動能轉換
政策標題: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契合新舊動能轉換
內容概要:1.轄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互聯網+”“海洋+”“國際化+”“標準化+”發展戰略,融入中國制造2025試點城市和“三灣三城”建設,重點支持產業發展。2.重點支持旅游、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服務消費,厚植消費領域,發展新動能。3.圍繞創新之城、創業之都、創客之島加快建設和“一谷兩區”科技創新核心區優化布局,支持創業創新,激發新動能。4.創新開展小微企業“雙惠”銀行工作,鼓勵大中型銀行分行積極爭取在轄內設立普惠金融事業部或分部,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能力,培植新動能。5.重點支持低碳、循環、生態領域融資需求,對產能過剩行業兼并重組、轉型轉產、技術改造等環節的信貸支持,發展綠色金融。6.把助推國有企業降杠桿作為重中之重,壓縮低效動能。7.支持“一帶一路”建設金融創新,為企業“走出去”提供長期、穩定、可持續的金融服務,拓展國際動能。
服務對象:中小微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7年7月27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電話:83079109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轄區銀行業支持經濟發展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指導意見》
文號:青銀監發〔2017〕40號
發文單位:原青島銀監局
8.保險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政策標題:積極構筑實體經濟的風險管理保障體系,大力引導保險資金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創新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形式,持續改進和加強保險監管與政策引導
內容概要:1.重點發展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領域的責任保險,積極推動個人稅收遞延養老保險試點政策出臺并落地實施,開展特色農產品保險,探索建立農產品收入保險制度,持續推進支農支小。2.積極發揮保險資金融通和引導作用,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持保險資金參與市場化債轉股。支持保險資金通過各種形式,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國家區域經濟發展戰略、軍民融合、中國制造2025、PPP項目等。3.推進中國保險業產業扶貧投資基金和扶貧公益基金,助力國家脫貧攻堅戰略。發展再保險和巨災保險,推進巨災風險證券化業務,研究開展專利保險試點工作,深化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點。4.動態審慎調整和優化比例及資本監管,研究推進差異化監管,研究建立保險資金非重大股權投資負面清單制度。鼓勵保險資金投資符合國家戰略和導向的重大項目,并給予政策傾斜。
服務對象:中小微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7年5月4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電話:83079109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保險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指導意見》
文號:保監發〔2017〕42號
發文單位:原中國保監會
9.銀擔合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政策標題:促進銀擔合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若干措施
內容概要:做強政府性擔保機構;推進再擔保體系建設;建立擔保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改進考核評價體系;鼓勵銀行業機構放寬準入和授信政策;引導銀行業機構優化業務合作條件;探討銀擔合作新模式;推廣“擔保 +”協同創新;支持開展多元化融資擔保業務;加強信息交流。
服務對象:三農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機構
政策起止時間:長期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85911253
相關文件名稱:《促進銀擔合作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若干措施》
文號:青金辦字〔2017〕62號
發文單位: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10.地方法人銀行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
政策標題:青島銀行和青島農商銀行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
內容概要:1.貨幣政策方面,充分發揮人民銀行資金對“三農”和小微企業的支持作用,積極爭取“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優先滿足兩家銀行需要。按季實施“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人民銀行資金的政策效果評估,考核兩家銀行小微、涉農貸款占比,督促兩家銀行提升資金使用效果。適時開展常備借貸便利操作,滿足兩家銀行短期流動性需求。根據兩家銀行支持小微和“三農”的評估情況,落實定向降準政策。2.監管政策方面,支持兩家銀行通過續貸、內外部增信等方式,支持暫時面臨轉型困難但經營實力較強、發展前景好的經營主體,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貸或壓貸,落實不良貸款容忍度和盡職免責政策,加強對“千帆計劃”企業貸款的統計報告,鼓勵兩家銀行針對我市科技型小微企業制定個性化的考核激勵制度,簡化科技信貸審批流程。3.扶持政策方面,跟蹤國家政策動態,在政策許可的前提下,研究兩家銀行開展或擴大社會保險基金、住房公積金、財政國庫資金、財政專戶資金、房屋維修基金業務;落實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政策,按照銀行年度小微企業新增貸款額的1%計提風險補償金;。四是在小微企業增信、風險分擔等方面,完善國有背景擔保機構與兩家銀行的合作模式;支持兩家銀行開展市直單位代發工資業務和公務卡業務;協助青島農商銀行獲取公積金貸款辦理資格;協助兩家銀行加快不良處置,去包袱、降成本;支持和推動兩家銀行通過公開上市、發行二級資本債等渠道持續加大資本補充力度,不斷壯大自身資本實力,支持和引導其申請和獲得更多的金融市場牌照和資質。
服務對象:小微企業和“三農”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7年11月7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規劃發展處
聯系電話:85913283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促進青島銀行和青島農商銀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指導意見》
文號:青政辦發〔2017〕97號
發文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11.保險業支持“一帶一路”相關企業
政策標題:構建“一帶一路”建設保險支持體系
內容概要:1.大力發展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險,對風險可控的項目應保盡保,推動國家重大項目加快落地,積極發展各類責任保險、貨物運輸保險、務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等個性化的保險產品服務,減輕政府和企業壓力,支持保險資金通過債權、股權、股債結合、股權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和私募基金等方式,直接或間接投資“一帶一路”重大投資項目。2.加快建設海外承保、理賠作業、救援等境外服務網絡,為服務“一帶一路”建設提供有效網絡依托,建立健全協同推進機制,推動保險機構加強業務協作,探索建立保險業“一帶一路”國際保險再保險共同體和投資共同體,加強保險監管互聯互通,推動我國保險監管標準和技術輸出。
服務對象:“一帶一路”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7年4月27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電話:83079109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保險業服務“一帶一路”建設的指導意見》
文號:保監發〔2017〕38號
發文單位:原中國保監會
12.信用保證保險服務和支持小微企業
政策標題:創新發展方式,提高服務能力,營造政策環境,夯實基礎建設,注重協作監督
內容概要:1.政策引導創新經營模式,鼓勵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積極探索以信用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產品為主要載體,引導保險公司通過“政府+銀行+保險”多方參與、風險共擔的合作模式,經營小微企業信用保證保險業務。2.加強銀保合作,推動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引入貸款保證保險機制,對購買貸款保證保險進行貸款的小微企業,引導銀行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提高審貸效率,強化銀保雙方在信息披露、貸后管理、業務培訓等方面的合作。3.積極搭建小微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相關部門整合小微企業注冊登記、生產經營、納稅繳費、勞動用工、用水用電等信息資料,依法向征信機構開放。試點放開經營小微企業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保險公司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實現信息共享。4.鼓勵創新資金運用渠道,鼓勵保險公司發揮專業化投資及風險管控的優勢,投資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專項債券及相關金融產品。鼓勵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探索設立夾層基金、并購基金、不動產基金等私募基金,支持小微企業、科技型企業等新興產業、新興業態發展。支持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
服務對象:小微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5年1月8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電話:83079109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大力發展信用保證保險服務和支持小微企業的指導意見》
文號:保監發〔2015〕6號
發文單位:原國保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商務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13.支持企業股份制規范化改制
政策標題:支持“四上”規模企業進行股份制規范化改制
內容概要:對規模企業改制成規范化股份公司的,每戶給予20萬元費用補助,由市、區(市)兩級按照現行財政體制共同負擔。
服務對象:“四上”規模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7年1月9日-2019年12月31日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85912483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貫徹魯政發〔2016〕20號文件推動資本市場發展和重點產業轉型升級的若干政策措施
文號:青政發〔2017〕3號
發文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
14.支持企業境內上市
政策標題:支持企業境內外上市
內容概要:擬在國內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上市的本市企業,其發生的券商、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項目咨詢等中介機構服務費用,按照總額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實現“買殼”上市,并將上市公司注冊地遷至我市的企業,其發生的券商、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項目咨詢等中介機構服務費用,按照總額的50%給予補助, 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在境外股票交易所主板首發上市的企業,參照境內主板上市企業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服務對象:擬在國內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科創板市的本市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8年8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85912483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進一步促進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號:青政辦發〔2018〕18號
發文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15.支持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政策標題:支持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內容概要:市級重點擬掛牌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成功掛牌后,給予不超過12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
服務對象:擬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中小企業。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8年8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85912483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進一步促進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文號:青政辦發〔2018〕18號
發文單位: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16.支持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政策標題:支持企業通過債券市場融資
內容概要:按照實際融資額的0.2%給予獎補,每家企業每年最高獎補100萬元。對為債券發行提供承銷服務的金融機構,單筆承銷債券超過3000萬元(含3000萬元)的,每筆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對為債券發行提供擔保增信服務的擔保機構,按照不超過擔保增信對應債券發行金額的0.01%給予獎補,每筆擔保業務最高獎補100萬元。對為債券發行提供風險緩釋服務的機構,按照不超過風險緩釋覆蓋的債券發行金額的0.1%給予獎補,每筆風險緩釋業務最高獎補100萬元。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8年-2020年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聯系電話:85912483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落實支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財政政策的實施意見》
文號:青辦發〔2018〕47號
發文單位:中共青島市委辦公廳、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17.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
政策標題: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
內容概要:一是堅持聚焦支小支農融資擔保業務。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要重點支持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二是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綜合融資成本。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要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適時調降再擔保費率,引導合作機構逐步將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國家融資擔?;鹪贀I務收費一般不高于省級擔保、再擔?;穑C構);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的收費行為,除貸款利息和擔保費外,不得以保證金、承諾費、咨詢費、顧問費、注冊費、資料費等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避免加重企業負擔。三是完善銀擔合作機制。四是強化財稅正向激勵。五是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六是逐級放大增信效應。國家融資擔?;鸷褪〖墦?、再擔?;穑C構)要引導融資擔保機構加快完善信用評價和風險防控體系,逐步減少、取消反擔保要求,簡化審核手續,提供續保便利,降低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融資門檻。
服務對象: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
政策起止時間:長期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各級財政部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和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再擔保機構
聯系電話:85911253
相關文件名稱:《關于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鹱饔们袑嵵С中∥⑵髽I和“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
文號:國辦發﹝2019﹞6號
發文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18.金融服務“三農”
政策標題:引導加大涉農資金投放;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穩步培育發展農村資本市場
內容概要:1.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專項用于“三農”的金融債。開展涉農資產證券化試點。對符合“三農”金融服務要求的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2.創新農村抵(質)押擔保方式,試點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慎重穩妥開展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試點,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推廣以農業機械設備、運輸工具、水域灘涂養殖權、承包土地收益權等為標的的新型抵押擔保方式,加強涉農信貸與涉農保險合作,將涉農保險投保情況作為授信要素,探索拓寬涉農保險保單質押范圍。3.大力發展農村直接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進行融資,鼓勵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和中小企業私募債。逐步擴大涉農企業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的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發行優先股和二級資本工具。
服務對象:“三農”
辦事程序:暫未出臺辦事細則
政策起止時間:2014年4月20日起實施
政策執行(解釋)部門:青島銀保監局
聯系電話:83079109
相關文件名稱:《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意見》
文號:國辦發〔2014〕17號
發文單位:國務院辦公廳
(來源:西海岸新區政務網)